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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和我的专业没多大关系。
陕庆不负衆望子承父业,顺利接下他父亲的産业。所以房地産公司这边基本都是我在负责,不过陕庆也并不在乎,表示他只想挂个股东的名头。
有了工作的人的确会很忙,一晃,我已经半年没回家了。
而这天,母亲破天荒给我打了通电话。
“怎麽这麽长时间不接电话?”母亲的声音很平淡,但总是在不经意间带着一丝咄咄逼人。“半年没回来了吧?待会我们一家人聚聚。”
“……我还有工作。”
母亲的嗓音逐渐拔高。“工作?工作明天再做不就行了?怎麽,开了公司当了老板就忘了自己还有个妈了?”
妈?可真讽刺。
“原来你也知道我是你儿子啊。”我觉得挺累的。这段畸形的关系,是时候该处理了。我靠坐在椅背上,擡头盯着天花板,莫名觉得眼睛有点疼。“妈,随你怎麽想,就当我是个不孝子,有了工作忘了家吧。”
“从大一开始,我的生活费一直都是自己赚取到的。你们一共养了我十八年,我每月的花销按两万来算,再算上一些零七八碎的钱,一共是500万。钱我待会打到你们账户上。我永远也不欠你们江家。”
“替我祝父亲生日快乐。”
这是我第一次跟母亲说这些话,不过这也意味着,我彻底不在乎了。
我不在乎这个家是否能容得下我。
再也不在乎了。
十八年。
十八年,他们没对我这个衬托江槐的附属品展现出一丁一点的爱意,算来算去,被他们一次又一次伤害的我好像亏了。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身心都去奈何桥走了一遭,我又何苦再折磨自己。
我折磨不起。
*
我之所以用这麽多工作充实自己的生活,只是不想让自己閑着。閑着的人会胡思乱想,而我不愿意想到他。但我发现这是徒劳无功,该记起来的总会记起来,躲不过的。
等到一切真正尘埃落定时,我一定会放下吧。
实在不行,就让小说里一惯出现的失忆情节发生在我身上吧。
忘了,就不会再痛了。
江槐他们开始急急忙忙準备婚礼。
他们的婚礼跟江槐的生日一样,全程都是他们二人一手操办。婚礼当天我肺炎複发,呼吸困难就不说了,还吐了又吐。
压根没有力气打电话。
*
我没去参加婚礼。
陕庆刚好来找我,见我那个样吓得赶忙送我去了医院。在医院躺了一周,医生才勉强允许我出院。
出院那天我真的喝了太多酒。
我也不知道为什麽要那麽拼命,只是觉得酒的吸引力可以媲美热风对我的吸引力。红的、白的轮番上阵,无所谓。
借一杯酒浇一份愁。
酒吧里吵闹声不绝于耳,DJ音乐此起彼伏。
我的鼻头骤得一酸。
好痛啊……
为什麽……为什麽偏偏是江槐……
是我不够好吗?
可我已经掏空一切去爱你了。为了你我都变成这样了,你还想怎麽样呢。
我其实很讨厌哭泣。
因为外婆说,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眼睛里永远也不要含着眼泪。
忘了吧。
*
江槐给我发了段视频。
可能是我母亲录制的,因为镜头离他们比较近。
米白色西服衬得江槐比平时更白,他微微垂着眸子,鸦羽睫毛遮出一片阴影。他眼里好像噙着泪花,连伸出去的那只手都有些颤抖。
热风眉宇间满是柔情。他将戒指戴在江槐无名指上,顺势牵上他的手。
正是这一刻,豔阳照在他们身上,为二人染上一层柔和的光芒,镜头微微一动,我看到有一个光点一闪而过。
那是我送给江槐的黑曜石耳钉。
原来,不知何时起,这对耳钉代替我,成为了这场婚礼的见证。
*
除夕夜那晚,江槐给我打电话,想让我回去跟他们一起过个年。
我没有那个心思,毕竟我已经十年都没和父母联系过了,而这十年间的哪个年不是自己熬过来的,早习惯了。
江槐领养了个孩子,听说是个很乖很可爱的小男孩。
姑姑跟我说那孩子叫楚慕槐。
“哎呦,这名字我真心觉着挺好。虽然刚开始我不太赞同槐槐跟个男的在一起,但那孩子对我们槐槐是真的好。”我姑姑对我和江槐二人不偏不倚,觉得江槐有了归宿,我也老大不小,该收收心找个人结婚。“厌厌,你什麽时候成家啊?我这都替你着急,姑身体不好,也不知道能不能挺到那时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