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下浪
伴酒笙
生命最孤立无援时,海浪遇到了热风。
“我原以为最美不过夕阳下泛着灿金色的海洋,直到盛夏时节那双灿若繁星的眸子撞入我的世界,我才彻底对美有了新的定义。”
再到后来,海浪藏匿起对这股热风炽热的爱意。
“如果我知道,喜欢你会这麽痛苦,那麽我宁愿只有那双初见时令我怦然心动的眸子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
看着热风和槐树在一起,好像也是不错的结局。
那海浪呢?
在没遇到真正属于海浪的热风时,一直随波逐流下去吧。
——分割——
依旧是BL~(情有独钟嘛)
攻不渣,受不洁,介意勿入!!!
勿空口鑒抄,勿ky,不求相互理解但求相互尊重!
内容标签:都市轻松暗恋HE
热风
我曾厌恶过这个世界,直到后来遇到热风。
我本以为他会是独属于我一个人的热风,却忘了并不是所有的海浪都与热风般配。
*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大一那年,学校西门附近的便利店。
那是个盛夏。说来也真是可笑,好像在所有的校园小说中,每对主角都是在盛夏相遇。
当时我们就面对面站在同一个货架边,同时伸手打算去拿货架上的薯片。
不过也不能说是同时,我比他慢那麽一两秒钟,所以薯片被他拿到手中时,我看到了他的眼睛。
我得承认那双眸子真的很美。美如璀璨银河中最闪烁灿烂的星,美如黎明的曙光。美到在若干年之后的梦境中,还会冷不丁地冒出来,刺痛我的心髒。
曾经我也认为,我和他会像无数对小说中的主角一样,也许我们会平平安安度过一生,又也许会遭到阻碍,却终会破镜重圆。
但我绝没想到我们之间的结局竟然会是天各一方。
*
我其实一直都很不理解暗恋。
我发小叫陕庆,目前在做房地産生意,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他可以说是我生命里为数不多陪在我身边的人。不过他这人唯一的缺点,大抵就是在感情方面特别含蓄吧。
他暗恋一姑娘,暗恋了十年。
不过比较恼人的是他们二人都钟意于彼此,却一个比一个还要羞涩。以至于后面那姑娘实在等不住他,找了个门当户对的嫁了。
陕庆也是在那姑娘结婚前才知道原来他们两个都是傻瓜。那姑娘结婚那天发了张请帖给陕庆,其实她也并没什麽别的意思,只是单纯想再见见陕庆,但陕庆一看到那张请帖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最后到底是没去成,因为陕庆哭完后又拉着我去酒吧喝了一晚上的酒,一边喝一边哭,嘴里还嘟囔着什麽。具体是什麽我已经忘了,但想想也知道他是在遗憾。遗憾是不是如果他当时主动一点,他们就不会这样了。
我能说什麽啊?
毕竟我没有过那麽刻骨铭心的爱,怎麽也做不到共情。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我看到了陕庆为情所困而最狼狈的模样,陕庆却看到了我最惨的模样。
惨吗?对不起,我觉得我应该再斟酌一下用词,但我实在是想不出什麽比这更合适的词了。
瞧啊,真是活久见怪事,连我都会心疼自己了。
*
那时候毕竟是大学,大家都不在一个系,所以如果不刻意去找,一般是根本碰不上面的,这一点我个人就深有体会。
不过我没想到原来爱会让一个人变得胆怯懦弱,所以我收起难耐的心,从来没有去跟人打听过他。
不过说来也是,我都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怎麽跟别人打听他?
所以我再次见到他时,是在大二那年。
在夏日一个很普通的午后。
我当时光顾着给陕庆发消息,丝毫没注意到一个跟我一样急着回消息的男生拉着他女朋友狂奔着往我这沖过来。
至于后续……你们应该也能猜到。
我和那个倒霉同学狠狠撞在一起,双双倒地。不过那个倒霉同学从某些方面来说比我幸运多了——他膝盖既没破皮,又有女朋友过来扶他。
他被女朋友扶起来后,目光移到我破了一大块皮,都开始冒血的膝盖上。于是这哥们儿双手合十,满脸歉意地跟我道了个歉,说自己急着去找导员。“对不起啊兄弟……这样,要不然我让我兄弟过来带你去医务室?”
他话都说到这里了,我就是有心发作也无力,更何况这事我也有错,如果擡起头看一眼也不至于被撞。“不用了,你着急的话就先去吧,我自己能回去。”
奈何这同学还挺执着,愣是当场给自己兄弟打了通电话,交代好他兄弟后又让我待在这里别乱动,等他兄弟来接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