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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孩子也真是倔……明明知道你爸的性格,还要跟他对着干,这不是折磨自己吗。”于母眼眶有些泛红,“我倒是好奇是哪个孩子能让你这麽倔,撞了墙都不肯回头。”
“妈,他真的很好。是一个即使有着晦暗过去,也仍然奋力向阳而生的人。”
于母有些怔愣。她这个儿子从小到大对任何人、任何事都看得很开,属于他的他不争,因为能轻而易举地拥有;不属于他的他也不稀罕要。这是第一次,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人産生执念。
于亓渊看着他母亲,微微一笑。“妈,我觉得像他那麽努力的人不应该眼含沧桑,而应该永世含笑。我舍不得看他那麽累,所以想帮他一把,挣出黑暗。”
于母听完后沉默良久,最终站起身,打算离开房间。
“妈……”
“我会去跟你父亲谈谈,明天早上九点,去找他吧。对那孩子好点儿,知道吗?”
于亓渊说得对啊。
痛了几十年的孩子,怎麽也该苦尽甘来。
管他男的还是女的,只要于亓渊喜欢就好。
外-归海
江厌将公司股份转给陕庆了。
陕庆一开始还很纳闷。“怎麽把股份都转给我了?”
“我想出国。公司这事……我知道我做的不太厚道。”
“害,哪儿的事。”陕庆略带担忧地看着他。“兄弟,你没事儿吧?我觉得你最近气色不太好,心里好像装着好多重事。有事就跟我说,咱们那麽多年兄弟,我肯定帮你。”
江厌的鼻头有些发酸。他很庆幸在他这段泥泞人生中能有这样一位不离不弃的好兄弟,给他一些心灵上的慰藉。
“……没事。”
江厌想,我活了够久了。
正因为活得太久了,所以才需要一些恶人付出代价。
*
江厌的想法很简单。
杀了余珘,然后再去自首。
自杀是怯懦的人才会有的举动,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做了就是做了,有什麽不敢当的。
更何况他无牵无挂。
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毫无牵挂的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们可以拼尽一切达成目的,正因为毫无牵挂,没有尘世间的羁绊,所以用不着顾虑。
他不信恶人自有天收。
如果真是如此,余珘早就该下地狱了。
哪里还需要他来出手呢。
可就像十年前那样,他仍旧胆小怯懦。在下定决心的同时,潜意识里却又希望能有一双手拉住他,即使再疼再累也绝不放手,甘之如饴。
*
于亓渊几经周折找到江厌时,江厌人已经到了机场。
他确实需要出国一趟。
不为别的,单纯只是散散心。
他轻轻舒了一口气,垂下眸子后擡手捋了把头发。
江厌準备过安检时,于亓渊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害怕那个人从自己眼中消失,只想紧紧抓住他的手,再也不放开。
“江厌——”
江厌闻声猛地顿住步子,倏地回头。
于亓渊弓着腰,他一手撑着腿,一边喘气一边擡起另一只手示意江厌停下。他额上冒出的汗浸湿了他额前的碎发,粘连在一起。
江厌不由得一怔。
“你难道想一声不吭地跑掉吗?!在还没有讨回这麽多年的公道时,选择逃避?”
江厌瞳孔猛地一震。
“你真的甘心吗,三十多年来他们亏欠你的东西,你真的不想拿回来吗?!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你越想逃离,它便越会靠近。难道死亡真的能让你和这尘世做个了断吗?”
他怎麽知道的……
于亓渊缓够了,踉跄着步子靠近江厌。他能感觉到他的心髒正因靠近江厌而不断狠力跳动,稍微按耐不住便会失控。但他无暇顾及,他只想抱抱眼前这个浑身是伤的人,告诉他这世界还是有很多值得留恋的。
其实他会错了意。
江厌虽心有不甘,但还没难过到要轻生的地步。
只有喜欢一个人,才会荒唐至极到去设想无数种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结局。
江厌最终还是没有上飞机。
*
江厌陪于亓渊吃了顿饭。
于亓渊显然饿得不行,但最终还是没动筷子。
他不敢动。
“江厌,你听我说——”
“我没打算自杀。”江厌捧起茶杯抿了一口,“我只是想出国散心。”
于亓渊一愣,下一秒脸色就涨成了熟透的虾。“啊哈哈……那,那我陪你一起!”
江厌闻言没接受也没拒绝。“什麽身份。”
于亓渊:“?”
“你要以什麽身份跟我一起去?”江厌扯唇一笑。 ', ' ')